《秦土协定》(日本语:どいはら?しんとくじゅんきょうてい)又称《察哈尔协定》,它是察哈尔省X主席秦德纯(日本语:しん とくじゅん)与关东军特务机关长土肥原贤二(日本语:どいはら けんじ)于1935年6月27日在北平签订的。
简介
编辑该协定的起因是1935年6月5日,日本关东军驻内蒙古阿巴嘎旗特务机关山本信、大员桂、大井久等4人,由多伦潜入察哈尔境内偷绘地图,行至张北县北门,不服国民党第二十九军一三二师赵登禹部守卫官兵检查,被送师部军法处拘留,8小时后放行(史称第二次张北事件)。
土肥原贤二 どいはら けんじ
10日,驻X日本领事桥本正康和察哈尔特务机关长松井源之助以中国军队“侮辱”日本军人为借口。向第二十九军副军长秦德纯表示抗议,限5日内答复,否则日军X行动。宋哲元闻知后立即命令释放,但关东军仍不依不饶,认为此举是对日本军人的侮辱,并借机提出许多要求。
南京国民X行政院屈服于日方压力,于1935年6月19日免去宋哲元察哈尔省X委员兼主席职务,任命秦德纯X察哈尔省主席。
1935年6月23日,日关东军特务机关长土肥原贤二、X特务长松井、日驻华大使馆武官高桥,同察哈尔省代主席秦德纯,以及北平政整会顾问程克、陈觉生、张北警备司令张允荣,在北平进行谈判。
日方要求
编辑最后中方被迫接受日本所提的条件,签订了“秦土协定”,在该协定中,日方首先要求:
(一)将驻于昌平和延庆一线的延长线之东,并经独石口之北、龙门西北和X之北,至张北之南这一线以北的宋(哲元)部队,调至其西南地区;
(二)解散排日机构;取消察省境内的国民党机关
(三)(对日)表示遗憾,并惩办事件相关负责人;将张北县城北门守备团长和X三二师军法处长免职,
以上各点自6月23日算起,在两星期内完成。
此外,日本还要求:
(一)承认日满的对蒙工作,援助日本特务机关的活动,并且停止对察哈尔的移民,停止对蒙古人的压迫。
(二)对日满经济发展和交通开发工作予以协助,例如对X—多伦之间,以及其他满洲国—华北之间的汽车和铁路交通,加以援助。
(三)必须对日本人的旅行予以方便,并协助进行各种调查。
(四)察哈尔省〔从日本〕X军事及政治顾问。
(五)必须援助日本建立各种军事设备(如机场设备和无线电台的设置等)。
(六)中国军队撤退地区的治安,应根据停战区所使用的方法予以维持,以地方保安队维持秩序。
在“秦土协定”签订前后,日本华北驻屯军还以X白逾桓(《振报》社长)、胡恩溥(《国权报》社长)在天津日租界被暗杀和遵化县县长帮助义勇军孙永勤部为借口,向国民党X提出种种要求,蒋介石担心日军借机进逼平津,对日方所提要求立即应允,并自觉实行。
影响危害
编辑《秦土协定》签订后,宋哲元部从长城以北撤出,向北平方向集结。
《秦土协定》的签定,使中X失了在察哈尔省的大部分X,也丧失了察省疆土的70%-80%。这一协定与《何梅协定》一起为日本吞并中国华北大开了方便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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