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是指20世纪初清X在其X的最后十年所进行的各项改革的总称,具体改革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
历史背景
编辑内忧外患
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的60余年中,中国不断遭受西方列强的侵略,X沦丧,X危机深重。国内也接连爆发了太平天国运动、捻军X等农民X,这些X给清朝的X带来了沉重的打击。在内忧外患之下,清朝X者也感受到了严重的X危机,以往“天朝上国”的形象被破坏,XX受到动摇。特别是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八国联军攻陷北京,慈禧太后与光绪帝仓皇出逃,清朝皇室的威仪扫地。为了维护自身的X,清朝X者开始寻求新的对策。
政治背景
19世纪60年代初,在两次鸦片战争与太平天国运动的冲击下,清朝X内部产生了分化,出现了“洋务派”和“顽固派”,在洋务派的推动下,清朝进行了以“自强求富”“师夷长技以制夷”“中体西用”等为口号的洋务运动,顽固派则坚决反对学习西方的器物技术,用各种办法阻挠洋务派的改革。作为最高X者的慈禧太后为了维护自己的X地位,在两派之间居中操纵,既在一定程度上支持洋务派,又放任、怂恿顽固派对洋务派进行攻击。最终洋务派代表人物恭亲王奕䜣失势,洋务运动逐渐衰落下去,并于甲午战争中北洋舰队覆灭后彻底失败。甲午战争后,清X与日本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一时间全国上下X情激奋,维新派趁机要求变法,并得到了光绪皇帝的支持,但慈禧太后担心光绪帝会夺走权力,便与顽固派一同发动X,戊戌变法失败。此后顽固派在朝廷中占据了上风,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后,慈禧太后迫于西方的威胁,接受了西方的要求,惩治了一批主张与西方列强开战的官员,其中大部分是盲目排外的顽固派人士。这沉重的打击了顽固派的势力,改革派趁机取得了朝中的优势地位。此时的改革派在实力和素质上比起洋务运动时期已大大增强,曾经的洋务派、倾向维新的官员纷纷加入改革派,他们大多身居要职,手握地方大权。而且改革派也突破了过去仅停留在技术层面的改革思想,要求变更政体,学习西方的本源。慈禧太后此时也站在改革派一方,于1901年1月亲自颁布谕旨,表明了改革的决心。至此,清末新政的政治基础已完全具备。
经济背景
鸦片战争后,中国的社会经济也受到了冲击,外国商品的大量倾销使得中国的自然经济逐渐X,中国大量出口原材料,被迫纳入资本主义世界市场,成为西方列强的原料产地和商品倾销市场。中国的社会经济结构也发生了改变,资本主义经济开始在中国产生,X资产阶级开始出现。随着列强侵华的进一步深入,随之而来的是经济侵略的进一步加深,中日《马关条约》签订后,列强可在中国设厂,满足了其对华资本输出的需要,同时大量的战争赔款使得清X加重了对人民的盘剥,中国的白银大量外流,中国社会经济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在这种背景下,新兴的X资产阶级希望X能够对其进行管理、保护和促进继续发展,为了适应这一要求,X也必须进行相应的结构改革,清末新政也就应运而生。
思想背景
西学在中国的广泛深入传播为清末新政奠定了思想基础。中国近代深重的X危机使得一批开明知识分子开始“开眼看世界”,学习西方近代文明。地主阶级改革派首先提出了“师夷长技以制夷”的口号,并开展了洋务运动。洋务运动的一个重要部分便是发展近代教育,兴建新式学堂,并派遣留学生、翻译西方书籍等。随着洋务运动的开展,西方先进文化开始在中国传播开来。洋务运动之后的是资产阶级维新派,他们在洋务运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对西方的学习,向西方学习的重心由科学技术转移到社会政治学说,要求全面改革中国的的经济、文化、军事和政治。维新派采用建学堂、办报纸、翻译书籍等方式传播西方资产阶级思想,中国一次出现了大量知识分子开眼看世界、追求新思想的现象。到20世纪初,西学在中国社会已经深入传播开来,并在中国社会各阶层中得到了反响,学习西方进行改革成为社会的普遍共识。
新政内容
编辑改革旧制(1901-1905)
制定纲领
1901年1月,慈禧太后与光绪帝发布上谕,宣示改革决心,同时表示此前的改革只学习西方的皮毛,因此要求各级官员X发表对改革的看法及意见。“变法上谕”是清末新政X份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清末新政的开始。但此时距离戊戌变法失败仅过了两年,朝野上下对慈禧太后是否真心改革存有疑虑,因而X份变法上谕并未收到特别的反响。鉴于朝野上下态度冷淡,慈禧太后于4月21日再次以光绪帝的名义发布上谕,要求各地封疆大吏对改革提出建议。上谕同时宣布成立督办政务处,作为清末新政的总机关,任命庆亲王奕劻、大学士李鸿章、荣禄等为督办政务大臣,两X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遥为参与。督办政务处随后颁布了政务处章程10条,规定了督办政务处的组成、职能、权限和地位,提出了对改革的基本意见。督办政务处将改革内容分为两大类,即整顿旧制度与效仿西方增设新制度,同时认为改革首先要“救贫”“求自强”,要争取民心、循序渐进。督办政务处的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的国情,但过于笼统和保守,与慈禧太后急于改变自身顽X旧形象的要求不符,因而未收到慈禧太后的重视。
1901年7月,两X督刘坤一与湖广总督张之洞在与其他地方督抚商议后,由刘坤一领衔,先后三次上奏朝廷,史称“江楚会奏变法三折”(以下简称江楚三折)。在《江楚三折》中,刘坤一、张之洞将培养人才放在首位,认为中国的问题出在没有人才上,因此提出了改革教育的建议:建设文武学堂、改革文科、废止武科、奖励游学。其次,二人认为要推行新法,前提必须扫除过去的弊端,为变法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因而二人提出了崇节俭、破常格、停捐纳、课官重禄、去书吏、去差役、恤刑狱、改选法、筹八旗生计、裁屯卫、裁绿营、简文法共12条建议。最后,二人又提出了仿照西方进行改革的具体11条建议,分别涉及军事、经济、金融财政、教育等方面。《江楚三折》比督办政务处提出的建议更为具体有效,因而得到了朝廷的采纳。10月2日,慈禧太后颁布懿旨,赞赏了刘坤一、张之洞二人提出的建议,并将其作为新政的纲领,命各地方官员遵照实施。
教育改革
根据《江楚三折》中对人才的重视,清末新政中成绩最为显著的即是教育改革。清末新政中创建了近代教育行政部门,1903年,张之洞在其《改定学堂章程》中奏请设置总理学务大臣负责全国教育事务,京师学堂事务则另设立大学堂总监管理。这一建议被光绪帝批准,为教育行政部门改革铺平了道路。1905年,清X设立学部,作为全国最高教育行政机关,随后又对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了改革,废除了各省学政,设置提学使司。
清X还兴建了大量新式学堂,并制定了近代学制。新式学堂早在洋务运动时期就有兴建,清末新政中则将兴建学堂作为一项国策推广。1901年9月,清X颁布兴学诏书,命令各省兴建学堂。1902年7月,清X颁布由管学大臣张百熙制定的中国近代X部学校系统章程《X学堂章程》,又称“壬寅学制”。“壬寅学制”包括六个文件,是全国兴办学堂的指南。“壬寅学制”颁布后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实行,清X于是于次年命张之洞、张百熙等人对“壬寅学制”进行修改、补充,并于1904年1月颁布了更完善的学堂章程,被称为“癸卯学制”。“癸卯学制”共22个章程,涉及各类学校的办学宗旨、人学规则、课程设置、学习年限、教员任用、学校管理、学生考试与奖惩,乃至校舍建筑、仪器设备,以及各类学校的相互关系等。根据“癸卯学制”,全国教育被分为普通教育和专门职业教育两类,普通教育分三段七级,分别为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专门职业教育也分为师范教育、实业教育和特别教育三类。在清X的大力推动下,各类新式学堂迅速兴起,学生数量也大大增加。
教育改革的另一项举措便是派遣留学生。派遣留学生的行动也在洋务运动时期便已出现,但当时派遣留学生多是地方督抚的个人倡导,直到清末新政时期留学政策才上升到国家政策。1901年9月,清X下诏各省选拔X人才出国留学,并根据学习情况对留学生进行奖励。在清X的提倡和鼓励下,出现了一股留学日本的热潮。
废除科举制度也是清末新政教育改革中的重要措施。1905年9月2日,清X应袁世凯、赵尔巽、张之洞等奏请,发布上谕,表示科举制妨碍学校的发展,妨碍人才的培养,宣布从当年开始,停止举办科举考试。废除科举制推动了新式学堂的大发展,而且深刻影响了中国近代政治、社会和价值观念的转型。
行政改革
针对《江楚三折》中提到的“除旧弊”,清X进行了行政改革。行政改革改革主要体现在改组官僚机构、裁闲衙汰吏役、改革任官、选官制度。1901年7月,清X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位列六部之前。清X还增设了商部、学部、巡警部和练兵处、财政处5个中央机构。在裁撤官吏方面,清X在地方上裁撤了河东河道总督、漕运总督以及与总督同城的湖北、云南、广东三省巡抚,以及粤海、淮安两关监督和江宁织造,在中央裁撤了詹事府、通政司、户部三库。清X还命令中央及地方各衙门淘汰胥吏。在任官、选官制度方面,清X培训在职官员,又开设经济特科,吸引各地通时务的人才前来应考;制定留学生录用制度与学堂教育取士制度,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废除了科举制度。
军事改革
1901年8、9月间,清X颁布上谕,废除传统科举考试中的武举,并在各省设立近代武备学堂,培养新式军官。并宣布淘汰绿营军等旧式军队,采用西式武器,打造一支新式常备军。次年,清X将直隶总督袁世凯编练的北洋新军与湖广总督张之洞编练的自强军作为全国编练新军的榜样。1903年,清X在中央设立练兵处,作为全国编练新军的最高行政机关。练兵处成立后,颁布了一系列军事法规与法令,对军队建设加以规范。至1911年,新军共编练了14个镇、18个混成协及1个禁卫军和4个标。除编练新军外,练兵处还大力推进近代军事教育,一批留学日本的军官生也进入练兵处,并颁布了《新定陆军学堂办法》,提出在全国建立从陆军小学到陆军大学,包括专业性、技术性军事学堂和讲武堂在内的一整套军事教育计划。练兵处还颁布了《选派陆军学生游学章程》《陆军服制章程》《陆军退伍章程》《贵胄学堂章程》《陆军各镇赛枪章程》《标旗及阅兵旗式》《陆军枪炮等项程式》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经济改革
1901年-1905年中,清X也推行了一系列的经济改革,一定程度上突破了X制度的约束,具有资本主义性质。1902年2月,清X发布上谕,强调农工商业是富强之本,要求各省按照《江楚三折》中的建议予以振兴。同年3月,又下诏准备编撰矿业、道路、商业法律。1903年9月,商律尚未修好之时,清X便成立了商部,由庆亲王之子载振担任尚书。商部位列各部第二,仅在外务部之下,是清X振兴实业的总机关。这一时期,清X还仿照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颁布了一系列经济政策和法令。如1904年初,商部颁布了《商人通例》,对商人身份、经商权利及相关通行制度从法律上做了规定;《公司律》将近代西方资本主义企业的组织形式引人国内。在铁路和矿业方面,商部颁布了《重订铁路简明章程》《矿务暂行章程》《矿政调查局章程》等法规,鼓励本国官商投资铁路与矿业,以收回利权。在金融财政方面,清X于1903年4月设立财政处,会同户部一起整顿财政,统一币制,还在1904年创办了户部银行。
社会改良
清X还推行了一系列社会改良政策,如废除了满汉通婚的禁令,废除了要求X女子缠足的陋习等。清X还颁布了禁烟章程,以法律的形式开展禁烟运动。这一时期,女X动首先在民间兴起,但在创办女学的过程中经历了诸多困难。但从1904年官方给予合法性地位以后,出现了兴办女学的热潮,女子留学教育也取得一定成果。
预备立宪(1906-1911)
五大臣出洋考察
1905年日俄战争后,清X看到实行宪政的日本战胜了沙皇X的俄国,对宪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国内立宪派和一部分官员的建议下,清X开始准备进行政治体制改革。1905年7月,清廷发布上谕,命镇国公载泽等五大臣出洋考察。1905年12月,五大臣分为两路出发。一路前往日本、英国、比利时、法国,另一路前往美国、德国、俄国、意大利、奥匈帝国。五大臣在各国听取了各国国家元首、X首脑对于宪政的看法和经验,参观了议会、学校、工厂等地。1906年中,五大臣先后回国,载泽向清廷呈交了《奏请宣布立宪密折》,主张实行立宪。随后礼部尚书戴鸿慈、闽浙总督端方也上奏《请改定全国官制以为立宪预备折》,主张改革官制,向日本学习,实行立宪。1906年9月1日,清廷发布诏书,宣布“仿行宪政”,将政治体制改革置于核心地位,至此,清末新政进入第二个阶段,即预备立宪阶段。
五大臣出洋考察
改革官制
清X的预备立宪效仿日本明治维新,也从改革官制入手。清X宣布预备立宪的第二天,便任命满汉大臣共14名担任编纂新官制大臣,又专门成立官制编查馆,命一批留学日本学习政法的官员一同参与新官制的设计。经过两个月的筹划,1906年11月6日,清X颁布改革中央官制的上谕。内阁军机处不变,各部尚书均充参预政务大臣,随时听候召对。中央机构改为11部,分别为:外务部、吏部、民政部、度支部、礼部、学部、陆军部、法部、农工商部、邮传部、理藩院,除外务部外,各部设尚书一人,侍郎两人,不分满汉。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专门负责审判。增设资政院和审计院,分别负责采纳建言与核查经费。与皇室有关的中央机构如宗人府、翰林院等均保持不变。在改革中央官制后,清X又准备进行地方官制的改革。1907年7月7日,新官制大臣将新拟定的《各省官制通则》上奏清X,清X随即颁布了改革地方官制的上谕。《各省官制通则》主要内容包括:在督抚衙门设立幕职分科治事,并设立会议厅会议紧要事件;改按察司为提法司,管理司法行政;增设巡警、劝业两道管理警政和农工商及交通事务;裁撤守巡道及裁并各省原设各项局所;各府州县添设佐治各官并分期设立议事会、董事会;各省分期设立各级审判厅等。清X要求首先在东三省实行这一新官制,直隶、江苏两省择地试行,其余各省由各省督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实行,全国须在15年内完成地方官制改革。
《X宪法大纲》
清X发布改革地方官制上谕的第二天,便再次发布上谕,就预备立宪的准备与施行向全国官民征求建议。同年8月,清X设宪政编查馆,作为制定宪政政策的总机关。9月9日,清廷又派外务部右侍郎汪大燮、邮传部右侍郎于式枚、学部右侍郎达寿分别前往英、德、日三国考察宪政,为清X制定宪法提供参考。清X随后发布上谕,表示在上下议院未开之前,由资政院作为议会的基础,并命各省设立谘议局,作为将来的地方议会。1907年,立宪派人士熊范舆、沈钧儒等人X朝廷,请求立刻召开国会。熊范舆等人X后,全国很多地区都出现了X活动,清X陷入被动,不得不加快预备立宪的进程。1908年8月27日,宪政编查馆与资政院推出中国近代X部宪法《X宪法大纲》和《议院法要领》《选举法要领》以及《九年筹备立宪清单》,宣布开设议院年限为九年。在《X宪法大纲》里,清X接受了立宪政治的三权分立原则和法治原则,同意君X力接受宪法的约束,但《X宪法大纲》又抄袭日本宪法,赋予立宪君主与X君主几乎完全相当的权力,总揽立法、行政和司法大权,不但X对皇帝负责,而且议会对皇帝也只有“辅弼”“协赞”作用。《议院法要领》和《选举法要领》也限制了议院的权力和臣民的选举资格,带有强烈的保守型。
载沣摄政时期的预备立宪
1908年11月14、15日,光绪帝与慈禧太后相继去世,年仅三岁的溥仪继承皇位,是为宣统帝。溥仪的父亲醇亲王载沣以摄政王身份总揽朝政。载沣摄政后继续推行新政,1908年12月3日,溥仪登基次日,载沣便以宣统帝的名义下诏,宣布《九年筹备立宪清单》依然有效,并以宣统八年为期限,召开议会。根据《九年筹备立宪清单》的要求,地方自治也在推进,载沣摄政不久便颁布了《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和《城镇乡地方选举章程》,并强调地方自治的重要性。1910年初,清X又颁布了《京师地方自治章程》《京师地方选举章程》《府厅州县地方自治章程》《府厅州县议事会议员选举章程》,清朝的地方自治有了实质的进展。
1909年10月,除X之外,全国21个行省的谘议局均如期成立。11月,在江苏咨议局的发起下,各省咨议局组织代表团XX,要求清X在一年之内召开国会。但是两次X,都被载沣以筹备宪政尚未周全、国民认识水平有限为由拒绝了,两次X均遭到失败。1910年10月,资政院在北京开会讨论国家大计,国会X代表团趁此机会发起了第三次X,要求清X应当快速召开国会。载沣被迫无奈,于11月4日宣布将预备立宪期限缩短三年,定于宣统五年(1913)举行,并准备在国会召开的前两年,拟定官制,成立新内阁。1911年5月8日,清X宣布裁撤军机处,成立由皇室成员主导的责任内阁,各省咨议局纷纷上奏要求撤销这个 “不合乎君主立宪各国之章程”的“皇族内阁”,就连清X都察院里的几个御史也认为皇族不宜参与干涉内阁,都上本奏请实行内阁官制章程,但清X对此一律拒绝了。本来对载沣颇为信任的立宪人士,大失所望之下逐渐与清X分道扬镳,开始寻找新的出路。
载沣摄政时期的其他改革
载沣摄政时期,除了预备立宪,其他方面的改革也在继续。如在教育改革方面,学堂制度进一步完善。为了推广小学教育,学部制定了《变通初等小学堂章程》,将初等小学堂分为五年制的完全科和四年制三年制的简易科三种。又仿照德国学制,将中学堂分文科和实科两类,文科重经学,实科重工艺。在女子教育方面,1911年4月,各省教育总会联合会打破了男女不得同校的禁令。留学教育也在继续推行,1909年7月在美国X的配合和支持下,外务部和学部利用美国退还的部分庚子赔款,派遣中国学生赴美留学,并创办留美预备学校清华学堂。
在军事方面,载沣加强中央军事管理,推进中央对全国军队的控制。他于1909年7月15日颁布上谕,宣布皇帝为海陆军大元帅,在皇帝未亲政之前,暂由摄政王X。载沣还将多支由地方督抚控制的新军收归陆军部统辖,将军权收回自己手中。
在经济方面,载沣执政后,仍延续慈禧的既定政策,致力于发展实业,并颁布措施激励民众振兴实业。对于解决财政问题,载沣有自己的看法,他认为理财之道,在于节流清源,而不在苛敛。京外官员理财的主体思路就是加抽各项捐税,而不从裁汰冗员、清理糜款入手,这是不正确的。为此,载沣责令北京内外各衙门,以后如有筹款事项,无论如何,都不能以加抽捐税为正当办法。在发展工商业的同时,载沣对农业也给予了足够的重视。他认为农务局、农官等单位及在职人员要时常与农民相沟通,才能便于研究地质士壤及种植、培育、灌溉的方法,做到逐步改良。载沣摄政期间,饬令农工商部在各地劝办农会、劝设试验场、提倡蚕桑、改良棉业等,以此推动农业经济的发展。
1909年《华商联合报》中记载的载沣关于财政的新政见
清朝灭亡与新政失败
1911年5月,清X颁布铁路国有的上谕,将此前由四川、湖北、湖南、广东四省人民筹集民股兴建的粤汉、川汉铁路卖给英、法、德、美等国,引起了人民的严重不满,保路运动爆发。清X命令地方督抚严酷X人民的反抗运动,并从各地调集军队X。9月,清X命端方率湖北新军入川X保路运动,这使得清军在湖北的防备薄弱。1911年10月10日,武昌X爆发。12日,载沣急命荫昌率领北洋新军南下X,然而北洋新军是袁世凯培植起来的武装,并不接受荫昌的指挥。此时西方列强大造“非袁莫属”,“非袁则亡”等舆论,清X内部也以奕劻为代表力促起用袁世凯。皇族内部召开会议,决定以“不用袁世凯指日可亡、如用袁世凯或不亡”的舆论为由,任凭袁世凯进驻北京。10月30日,载沣被迫颁布罪己诏,解散皇族内阁,随后以醇亲王的名义退归藩邸。随后袁世凯逼宫,1912年2月12日,清帝溥仪正式下诏退位,从此结束了清王朝的X,清末新政也就此失败。
失败原因
编辑从清朝主观上来说,清末新政是在清朝面临严重内忧外患的情况下进行的,其主要目的是维持其的X,摆脱危机。改革的目的与改革本身的矛盾,给改革带来了很大的局限性。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具体原因导致了清末新政的失败:改革缺乏强有力的领导;地方督抚对改革态度冷淡、加以阻挠,使改革流于形式;众多中小官吏对新政缺乏足够的思想准备和认识,甚至持反对态度;财政困难;盲目仿效日本立宪,直接导致立宪派对清X的背离,加速改革的失败。
相关人物
编辑刘坤一
刘坤一(1829年-1902年10月6日),字岘庄,湖南新宁人。清朝后期政治家、军事将领。刘坤一廪生出身,后参加湘军,在平定太平天国X中立下战功,后任两X督。甲午战争时期,刘坤一是坚定的主战派,在山海关率军抵抗日军。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联合张之洞等东南督抚达与各国驻上海领事签署“东南互保”协议。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与张之洞上“江楚会奏变法三折”,请求清廷变法,提出兴学育才、整顿朝政、兼采西法等主张。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刘坤一病逝,享年七十三岁。被清廷追封为一等男爵,加赠太傅,赐谥“忠诚”。
刘坤一
张之洞
张之洞(1837年9月2日-1909年10月4日),字孝达,号香涛,别号壶公、无竞居士,晚年自号抱冰,祖籍直隶南皮(今河北沧州南皮县)。张之洞十三岁中秀才,十五岁中举人,二十六岁提名探花,任职授翰林院编修。张之洞早年是保守的清流派代表,反对洋务运动。后出任山西巡抚,逐渐接受洋务思想,光绪十年(1884年),张之洞任两广总督,对抗法军,取得镇南关大捷,在战争后张之洞意识到枪炮军械的不足,加速了向洋务派的转变。光绪十五年(1889年),张之洞调署湖广总督,先后创办了一大批近代企业与新式学堂,还编组新军。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张之洞会同刘坤一上《江楚三折》,提出兴学育才、整顿朝政、兼采西法等主张。宣统元年八月二十一日(1909年10月4日),张之洞在北京去世,终年七十二岁,死后被清X追谥“文襄”,晋赠太保。
张之洞
袁世凯
袁世凯(1859年9月16日-1916年6月6日),字慰庭(又作慰廷或慰亭),号容庵、洗心亭主人,河南省陈州府项城县袁寨人,故又称为袁项城。光绪七年(1881年)起,袁世凯投身军营,随后出征X,并担任通商大臣。甲午战后,他以小站练兵起家,历任山东巡抚、直隶总督、外务部尚书、军机大臣等要职,成为北洋军阀首领。清末新政中,袁世凯创建巡警制度,参与了一批新式学堂的建设。民国元年(1912年),袁世凯迫使宣统皇帝逊位,随后就任中华民国大总统。民国五年(1916年),袁世凯称帝,改国号为中华帝国,建元洪宪。后在北洋及各方势力展开的护国运动下,袁世凯被迫撤销帝制,最终于民国五年(1916年)6月6日病逝。
袁世凯
爱新觉罗·载沣
爱新觉罗·载沣(1883年2月12日~1951年2月3日),清朝宗室,满族人,号伯涵,别名静云、闲园,是清朝道光帝旻宁的孙子,醇贤亲王奕譞的第五子,光绪帝载湉的异母弟,宣统帝溥仪的父亲。1908年11月,光绪帝与慈禧太后同时病重,载沣奉命监国摄政,1909年-1911年,载沣是清X实际的X者,他在摄政期间曾大力推行新政、发展实业,力图挽救大清王朝。但他缺乏实际的执政能力,排挤汉人官僚,成立“皇族内阁”,开罪立宪派,使其倒向革命阵营;在地方上,他主张大力收权,并简单化处理X运动,从而激化了中央与地方、民众的矛盾,加速了X革命的进程,导致了清王朝的灭亡。
历史影响
编辑清末新政虽然最终以清朝灭亡而随之失败,但在一定程度上也有着积极的一面。清末新政推动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清末新政在中国现代化史上的意义首先表现在它导致了中国现代化正式大规模地全面展开,其主要标志是这一时期工业化和X化的发展先后走上正轨、形成X并取得显著实效。清末新政超越了秉持“中体西用”思想洋务运动,继承并进一步发展了戊戌变法的思想,开始对中国传统社会制度组织系统进行改革,从而使晚清的现代化进程有了新的飞跃,从技物的现代化到达制度的现代化。同时,社会制度组织系统的变革也意味着社会型态的转换,从这个角度来说,清末新政推动了中国社会的转型,使中国社会从传统社会转变为现代社会。
清末新政在各个领域的具体改革,也对近代中国产生了重要影响。如清末“新政”教育改革,尽管存在许多局限性,但对中国近代教育新X的创立产生了重大影响。政治改革推动了中国政治制度现代化的进程,新政中具有重要政治学意义的内容,对当代改革亦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清末军事改革不仅推动了近代中国军事和教育的发展,而且对社会风气和X精神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历史评价
编辑中国学者白寿彝主编的《中国通史》中评价清末新政:“新政”的一些内容多是在百日维新时就曾提出,在戊戌X后又遭到了否定。所以,“新政”某些内容的实行,在客观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新政”与戊戌维新有着本质的区别,它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X的X制度和纲常伦理,加强对人民的X。
中国学者忻平在《清末新政与中国现代化进程》一文中评价道:清末新政是清朝最后十年社会全面危机时的适应时势之举,应势而变的目的是延续X。人们常用其宗旨来证明其失败的必然性:“盖不易者三纲五常,昭然如日星之照世;而可变者令甲令乙,不妨如琴瑟之改弦。”然“琴瑟改弦”会改变基调,“假演”的同时也有“真做”的一面。综观中国近代史,不难发现如此全面深刻的改革是罕见的。从发展学角度来审视,清末新政是中国早期现代化的终结点,也是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分水岭,它以并非自愿的自我毁灭为代价,较为全面地开启了现代化的闸门,为辛亥后走上正式起跑线奠定了基础。这样,现代化这个幽灵在中国大地上徘徊傍徨了40年,终于登上前台成为主角。
中国学者朱英在《清末新政与清朝X的灭亡》一文中评价道:1901至1911年的新政,是清X在最后十年间所进行的一次比较全面的改革,是在政治、经济、教育、军事乃至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较大程度地改革旧的X体制。因此,从总体性质看,清末新政应该是一次资本主义性质的改革。
《剑桥中国晚清史》中对清末新政评价道:概括地说,如果不是在清朝X的最后十年,那么也是在最后五、六年中,它的改革方案可以被看作是满洲X者及X督抚和绅士企图保存、甚至扩大他们势力的尝试。但这些人的X往往各有打算。结果,这些改革反而促成了王朝的灭亡
相关研究
编辑“新政”一词在晚清的历史文献中经常出现,一般是指新的政策举措,具有改革或变革的意思。史学界曾经以1905年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为分界线,将1901年至1905年清X的改革称为“清末新政”,而不包括1905年之后的“预备立宪”。但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学者们发现1905年之后的“预备立宪”不过是前一阶段“新政”成果的进一步发展与深化,如果将二者分开,容易分割历史事件的完整性以及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因此,目前史学界基本达成共识,认为“清末新政”作为一个历史概念,主要是指清X在其X的最后十年所进行的各项改革的总称。其具体改革涉及到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以及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改革的主体是清X,目的是维护清王朝的X,但客观上也有利于中国的近代化。
中国历史学界对清末新政的研究大体经过四个发展阶段。1949年-1978年为X个阶段,清末新政研究在这个阶段被长期忽视,与清末新政直接相关的论文只有两篇,即王邦佐的《试论一九〇一年—一九〇五年清X的“新政”》和张天保的《清末的预备立宪》。还有一些研究辛亥革命的论著,将清末新政作为背景提及,而非独立的研究对象。1979年-1990年为第二阶段,是中国学界清末新政史研究的起步,这一时期的相关论文有一百多篇,一些研究辛亥革命史的通论性著作也都有专门的清末新政章节,不但涉及新政的各项改革,还比较深入地探讨了新政与清末政局的关系。总体来说,这一阶段的清末新政史研究仍依附于辛亥革命史研究,未能成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1991年-2000年为第三阶段,清末新政史开始脱离辛亥革命史,成为独立的研究领域。这一时期的关于清末新政的学术成果大量涌现,而且出现了研究清末新政的专著,如赵军的《折断了的杠杆——清末新政与明治维新比较研究》、张连起的《清末新政史》、X与尚小明的《戊戌维新与清末新政———晚清改革史研究》等。同时也出现了对清末新政的专题性研究,如经济改革研究、立宪运动研究、新式军队研究等。2001年后为第四阶段,这一时期清末新政的研究成为“显学”,涌现出大量的研究成果,涉及清末政治改革、法制改革、文教改革、经济改革、新政人物和X体研究及清末地方新政等,清末新政史研究进入了繁荣和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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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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