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洛克艺术介绍
编辑巴洛克艺术是欧洲17世纪时的一种艺术风格,运用夸张的运动性和清晰可辨的细节在雕塑、绘画、建筑、文学、舞蹈和音乐等领域来营造戏剧、紧张、繁琐、恢宏的效果。这种风格于1600年左右起源于意大利的罗马,随后便散布到欧洲的大部分地区。
巴洛克风格的流行与成功与罗马天主教会的鼓励有关。为了回应当时兴起的宗教改革,教会在特伦托会议上决定艺术应当直接地充满感情地表达宗教主题。当时的贵族认为具有戏剧性的巴洛克建筑和艺术是一种倾倒其宾客并表达胜利、权利和控制的一种手段。带有前庭、大楼梯和豪华的会客室的巴洛克宫殿为之兴建起来。
巴洛克艺术发展由来
编辑巴洛克一词的来源有很多不同的说法。一说来自葡萄牙语西班牙语,意思是不规则(变形)的珠子。作为形容词,此字有“俗丽凌乱”之意。欧洲人最初用这个词指“缺乏古典主义均衡特性的作品”;又一说它来自意大利语,有奇特、古怪或推论上错误的含义。但实际上最初的来源并无法确定[1]。总的来说它原是18世纪崇尚古典艺术的人们,对17世纪不同于文艺复兴风格的一个带贬义的称呼,现今这个词已失去了原有的贬义,仅指17世纪风行于欧洲的一种艺术风格。
虽然“巴洛克”直指缺乏古典均衡性的艺术作品,但其实巴洛克艺术家,与文艺复兴的前辈相同,都很重视设计和效果的整体统一性,巴洛克风格以强调“运动”与“转变”为特点,尤其是身体和情绪方面的,同时,巴洛克也是对矫饰主义的一种。
巴洛克艺术发展历程
编辑在欧洲文化史中,“巴洛克”惯指的时间是17世纪以及18世纪上半叶(约1600年-1750年),但年份并不代表绝对的艺术风格,特别是建筑与音乐。这一时期,上接文艺复兴(1452年-1600年),下接新古典主义、浪漫时期。
欧洲文化“除旧布新”,在各方面都有重大的改变与成就。资产阶级兴起,君主渐独立于宗教之外(但思想萌芽)。科学在伽利略、牛顿等人的开创下展开。艺术上趋势是“世俗化”,精力充沛,勇于创新,甚至好大喜功。文艺上的名家如莎士比亚塞万提斯;绘画上有鲁本斯伦勃朗等,影响都极深远。也在这时期,欧洲向外扩张殖民,渐渐占据了世界文明的中心。
巴洛克画家的典型代表是法兰德斯的鲁本斯、荷兰的伦勃、维梅尔,还有林布兰,西班牙的委拉斯盖兹、英国的凡·戴克、意大利的贝尼尼和卡拉瓦乔以及德国的德˙拉图尔等。他们的画作动势生动大胆,色彩明快,强调光影变化,比文艺复兴时代画家还要更强调人文意识。
鲁本斯的宗教画姿势动作激烈,色彩鲜明;伦勃朗的画作如同在舞台上,人物面部处于高光部位,与周围的阴影有强烈的对比;委拉斯开兹的作品如《宫女》也曾经对后期浪漫主义画派画家产生很大的影响。
建筑造形方面利用规则的波浪状曲线和反曲线的形式赋予建筑元素以动感的理念,是所有巴洛克艺术最重要的特征。巴洛克建筑不再崇尚那种含蓄的逻辑性,而是追求令人感到意外的、如戏剧般的效果。
巴洛克风格装饰以烘托宏伟、生动、热情、奔放的艺术效果为目的 巴洛克家具利用多变的曲面,采用花样繁多的装饰,作大面积的雕刻、金箔贴面、描金涂漆处理,并在坐卧类家具上大量应用面料包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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